“法官下班了還來處理糾紛,我們應該想辦法配合,解決好這個事情,才對得起法官......”當事人這一番話,給調解法官帶來深深感動。
近日,息烽縣永陽街道某門面業主代某某到息烽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要求樓上李某某等所有住戶賠償因樓上下水管道漏水給其店鋪造成的損失8800元。
法官查看涉事房屋漏水情況
考慮到被告人數較多,且原、被告系樓上樓下鄰居,若對簿公堂,極易激化矛盾,今后很難和諧相處。法官隨即聯系了李某某等住戶,經溝通,原、被告雙方都同意協調解決,但部分住戶提出只有下班才有時間處理。為方便當事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立案庭法官陳國忠決定,次日下午6點組織當事人現場調解。
法官了解到,早在一年前,代某某的店鋪內就出現滴水現象,但并未造成實質損失,在告知二樓住戶李某某后,李某某遂將對應主臥室的衛生間水閥門關閉。但近日店鋪內再次出現漏水情況,并造成店鋪內一臺K518全功能解碼器損壞。代某某遂與李某某一起查看漏水原因,發現漏水原因是整棟樓房主下水管道在李某某主臥室的衛生間段破裂所致。
原告出具的收條
調解時,樓上住戶們表示,因該棟樓沒有物管,下水管道年久失修,又存在房開商設計不合理,將下水管道包在墻壁內不易發現損壞情況等因素,且代某某發現滴水現象后,仍將貴重的電子產品放置在可能滴水的區域,自身存在一定的過失,所以愿意賠償代某某1200元。
法官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對糾紛涉及的法律關系作了深入分析,并告知了雙方“打官司”可能存在的風險。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秉承鄰里間和諧相處的初衷,由李某某等樓上住戶共同賠償代某某4000元并當場付清。這起糾紛在和諧的氛圍中快速“零訴訟成本”化解。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王劍
編輯 陳茜茜
編審 趙宏斌 張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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