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意違停,一查原系“違法王” 325條違法未處理,罰款近3萬元
2月6日15時30分許,瑞金南路與新華路交叉口附近,一輛面包車違停在路邊,交通協管員發現立即上前勸離,可面包車駕駛員堅持將車違停路邊并離開現場。
接到交通協管員匯報,正在附近巡邏的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區分局四中隊民警楊桂平和包繼明立即趕往現場。
民警趕到時,面包車仍違停在路邊,車上無人。民警現場取證,依法對面包車違停進行查處,并對該車信息進行核查。核查中,民警發現這輛面包車共有325條交通違法未處理,罰款金額28300元,累計記分57分,主要違法行為有違停和闖紅燈。
不聽勸,面包車執意違停。
正在這時,面包車駕駛員黃某返回。黃某告訴民警,他幫老板開車給羊肉粉店送貨?!败囕v狀況,我不清楚??!”黃某是第一天上班,老板沒告知車輛狀況,他也沒問,就這樣不清不楚開著車出來送貨了。
目前,南明交警已將這輛面包車暫扣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南明交警提醒,在駕駛不熟悉的車輛前,應先了解車輛狀況,手續是否合法齊全,車輛是否存在違法狀態,切不可不問就盲目開車上路,以免自己違法都還不知情。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曹源麟
編輯 虞富文
編審 干江東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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