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直播行業的規范發展,互聯網直播中使用音樂時造成的相關版權問題引起更多人關注。對于直播間使用音樂版權怎么付費這一問題,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昨日在官網上發布了互聯網直播錄音制品的試行付酬標準,并且從 7 月 25 日開始試行。
從去年 11 月開始,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聯合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在國家版權管理局的指導下同最高法相關人士、法律人士、專家學者、直播平臺代表等多方人士進行了三輪費率協商。根據最新修改的《著作權法》第 45 條,協會確認主播和平臺在使用相關音樂時需要向音樂作品詞曲的權利人和錄音制作者支付版權費。
(資料圖片)
具體收費標準方面,協會將直播間類型劃分為三大類,分別為使用 K 歌+背景音樂的直播間、單純使用背景音樂的直播間和使用音樂的電商直播間。收費標準分為按年收費、按季度收費和按月收費。其中:
K 歌+背景音樂的直播間:年費 300 元、季度費 83 元、月費 29 元
單純使用背景音樂的直播間:年費 100 元、季度費 26 元、月費 10 元
使用音樂的電商直播間:年費 10000 元、季度費 2777 元、月費 980 元
值得一提的是,有主播表示平臺已經將自己的收益扣去一部分,像是用戶刷的禮物僅有部分能歸主播所有。因此,該主播希望平臺承擔版權費用,否則以后可能很多主播就不用音樂了。對此,協會表示為了有效實施付酬標準,該試行標準面向平臺,再由平臺和主播分攤成本。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姚歡慶表示,網絡平臺跟集體管理機構簽了這個付酬的協定以后,音樂庫等于對主播來說是開放了,主播也可以低成本獲得這樣的音樂資源。如果能夠達成這樣一個協同,那可能對整個網絡生態的發展其實是有一定好處的。
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數字音樂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劉陽表示,很多直播平臺都非常愿意盡快地去落地實施這個事。因此協會希望利用試行付酬標準把直播間、主播和權利人連接在一起,達到行業發展的效率最大化。
據《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稱,2021 年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 7.03 億人。因此在保證音樂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推動互聯網直播行業蓬勃發展是十分有益的。雖然目前整個行業還沒有徹底達成共識,但積極的探索和協商必不可少。
IT之家了解到,目前在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官網上暫時打不開該標準公告,頁面顯示該頁面暫時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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