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安順市平壩區,一名醉漢睡在路邊,民警及時將其送往醫院就醫時,反遭醉漢又打又罵。
當天上午9點,平壩區公安局鼓樓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轄區文化路宏通城小區對面人行道上,有一名男子睡在那里,情況不明。
民警救助醉漢。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驅車趕往現場。到現場后發現,天上還下著雪,十分寒冷,只見一名50歲左右的男子光著腳,戴著黑色口罩,一動不動的睡在人行道上,民警向前詢問時,男子不作聲,只是眼睛無神的轉動,身體已經有些僵硬。民警第一時間幫男子把外衣穿好,把丟棄在一邊的鞋子給他穿上。
民警一邊撥打120急救電話,一邊從男子身上查找有沒有身份證之類的個人信息,隨后在其褲兜的皮夾里找到男子的身份證。男子叫劉某,十字鄉青山村人,民警隨即撥打村委電話,核實劉某的身份信息,并通知其家屬前來照看。
120救護車來后,民警與醫務人員接劉某抬上車后護送到三0三醫院。
在醫院病床上休息一會后,劉某神智開始清醒,當醫務人員要對他進行檢查和治療時,他不僅沒有感謝救助他的民警和醫務人員,反而對醫務人員和民警進行辱罵,甚至還揮起拳頭打民警,將民警打倒在旁邊的病床上。
醉漢對民警打罵。
由于劉某還處于醉酒狀態,民警和醫務人員只能等他酒醒后再做檢查。
民警在病房內足足守護了40多分鐘,劉某的家屬到趕到醫院,向家屬說明情況后,家屬代劉某向民警道歉,并感謝民警的熱心幫助。劉某酒醒后得知自己對待民警和醫務人員的言行,也是感到后悔,并向民警和醫務人員道歉。
民警提醒:在民警處警過程中,希望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如果對民警進行辱罵和毆打,輕側違反社會治安處罰法和人民警察法,重側觸犯刑法,這樣太不劃算。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周強
供圖 平壩公安
編輯 肖陽
編審 李中迪 賀韜
關鍵詞: 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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