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貴州省志愿服務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據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省民政部門將這樣依法加強志愿服務行政管理。
新聞發布會現場。
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鄧湘貴介紹,隨著我省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壯大,迫切需要進一步規范引導志愿服務發展。下一步,省民政廳將與相關部門共同努力,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健全完善志愿服務行政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辦法》的政策措施和配套制度,進一步健全志愿服務的監督管理、活動運行、權利義務、服務建設、激勵嘉許、保險保障等機制,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引導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工作者規范有序開展志愿服務。
加強志愿服務組織登記管理和培育發展。加大志愿服務組織培育力度,依法做好登記管理工作,支持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發展,加強志愿服務組織能力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政府補貼、社會捐贈等多種途徑為志愿服務組織發展提供支持。對提供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救災、助醫、助學、城鄉社區服務的志愿服務組織簡化程序、加快審核,穩妥推進直接登記。做好志愿服務組織身份標識工作,方便公眾獲得服務。鼓勵、引導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建立慈善、社會工作、志愿服務聯動機制。
推進志愿服務信息數據的歸集和管理。各級民政部門將繼續做好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的推廣使用和管理維護工作,發揮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為志愿服務提供注冊登記、活動發布、供需對接、服務記錄等作用,促進志愿服務數據統一歸集、統一管理、共享交換、互聯互通。
加強志愿服務活動日常監管。通過黨建、年檢、抽查、執法、評估、培訓等多種途徑,積極引導志愿服務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做好志愿服務記錄、證明出具等工作,進一步強化志愿服務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在志愿者信息保密、是否收取服務對象報酬、依法如實記錄志愿服務信息、無償如實出具記錄證明等關鍵環節加強對志愿服務組織的引導和監管,依法查處志愿服務組織的違法行為。
推動民政領域志愿服務發展。推動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婚姻登記等機構和城鄉社區設置相對穩定的志愿服務崗位,在社會救助、養老助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等領域組織開展專項志愿服務活動,培育一批品牌項目。強化志愿服務與慈善項目、社會工作協同,推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社區志愿服務站建設,為群眾參與和接受志愿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姚東
編輯 鄭青
編審 趙宏斌 賀韜
關鍵詞: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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