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臺意見促進飛地招商 鼓勵推動項目跨縣域合作
為落實“全市招商一盤棋”要求,助力我市千百億產業培育行動計劃,鼓勵推動項目跨縣域合作,近日,我市出臺《漳州市促進飛地招商的若干意見》。
《意見》明確,各縣區可將本地企業的改擴建項目或本地新招引的項目引進到符合功能定位的園區,特別是省級以上開發區和重點工業園區落地建設,實現產業集聚、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產業發展格局。
《意見》提出,在土地方面,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的飛地項目,統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并優先保障用地需求;項目建設用地由“落地方”負責統一征地,基礎設施、征地拆遷和征轉報批費用由“落地方”承擔;所涉及的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由“落地方”解決;“落地方”自然資源和林業部門優先保障“飛地招商”項目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和林地指標等,及時報批、及時供地,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鼓勵央國企和“飛出方”“落地方”國有企業取得園區工業用地后,建設標準廠房或定制廠房。
在財稅方面。飛地項目產生的全部稅收收入,包括項目建設、土地使用等繳納的稅款,由“落地方”稅務機關按稅收體制分級繳庫;可視飛地項目的投資和產出情況,依據有關獎補政策給予企業適當獎勵,由“飛出方”和“落地方”按照財政收入分成比例分級負擔。飛地項目建設、投產后,稅收收入“飛出方”“落地方”可按相關比例分成。
在能耗方面。項目固定資產節能審查審批及能耗指標由“落地方”承擔。市級在保障全市能耗控制目標的前提下,可根據項目情況合理調控“飛出方”和“落地方”因合作項目引發的有關能耗控制指標。(記者 陳慧慧 通訊員 湯堡輝)
來源: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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