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范使用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
北京冬奧會昨晚閉幕,如何規范使用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檢察官來給你支招。
坪山區檢察院近日開展了冬奧會吉祥物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對可能涉及違規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名稱及形象的場所進行了排查。如何做到合理規范使用北京冬奧會吉祥物?檢察官支招,首先,遵守規定。任何人對“冰墩墩”“雪容融”形象或者名稱的使用,都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其次,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未獲北京冬奧組委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和名稱。如以營利為目的制作“冰墩墩”烘焙產品、發型、美甲圖案等,將“冰墩墩”改編為表情包等行為均可以認定為商業使用行為。
最后,非商業使用也要提前申報。機關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事業單位等非營利法人或者組織應遵守《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有關標志非商業使用規則》,可以登錄北京冬奧組委官方網站,搜索“有關標志非商業使用規則”鏈接,申請填報非商業使用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
檢察官提醒市民,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冰墩墩”“雪容融”等奧運會標志,更不得將“冰墩墩”“雪容融”等形象進行不當使用。(記者 吳維)
關鍵詞: 冬奧會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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